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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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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负责人:娜日格乐

成员:马曙光、李彩霞、陈萌萌(兼)

办公地点:行政楼204室

办公电话:4301093(1093)

科室职责:

总体负责全校教职工各类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职业年金等)相关工作,以及其他目前由社保科管理的工作。构建支撑三大体系的人保医保体系,实施分类管理,发挥社保医保保障作用。

1、月度工作。(1)全校教职工(在编、校聘、外聘)各类社会保险变动业务(新进、调出、辞职、退休、去世等);(2)全校教职工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待遇申领及一次性待遇申领工作;(3)退休教职工视同缴费年限认定工作;(4)全校教职工社会保险核定缴费及明细对账、报销工作;(5)遗属生活补助核对及发放工作;

2、年度工作。(6)年初及年中全校教职工社会保险基数计算及签字确认、申报核定工作;(8)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统计、申报、核定及缴费工作;(9)遗属生活补助年度认证工作;

3、其他日常工作。(10)教职工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11)社保历史遗留问题有关工作;(12)教职工工伤认定、工伤待遇申领、工伤后劳动能力鉴定工作;(13)教职工医疗保健待遇备案工作;(14)外聘工管理工作(暂定社保科管理);(15)社保有关信息的维护及报送,完成上级部门稽核相关工作;(16)负责社保相关政策的贯彻落实、解释说明工作;(17)退休教职工养老保险待遇认证相关工作;(18)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兼职人员工作职责说明:兼职人员陈萌萌参与退休入社保遗留问题核查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