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农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关于招聘管理助理、教学助理的公告》(以下简称《招聘公告》)要求,现将内蒙古农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关于招聘管理助理、教学助理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请考生认真阅读本公告,按照本公告要求参加资格复审及面试:
一、资格复审
(一)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初审通过的考生。考生登陆招聘系统,进入个人中心,查看简历审核状态,显示为“资格复审”的人员。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2025年8月15日上午9:00—12:00。
资格复审地点:内蒙古农业大学南区教学楼A座6楼618教室。
(三)资格复审方式
资格复审方式为现场审查,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考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对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内蒙古农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关于招聘管理助理、教学助理考生简历2份(考生登陆招聘系统,进入个人中心,查看简历审核状态为“资格复审”的人员,可在查看简历中预览简历,下载PDF版简历并打印);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社保卡)原件和复印件1份,二寸免冠照2张;
3.本人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1)2025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第二学位、二学位及辅修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从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下载打印);其他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应聘的,除须提供《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4.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证书、手续的原件和复印件。
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等困难群体请提供相关资料。
资格复审须本人到场,本人未到场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审资格及下一环节,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面试
(一)面试通知书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考生须按面试通知书要求,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带上面试所需材料参加面试,未按规定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及下一招聘环节,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为2025年8月16日,时间要求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形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现场公布成绩。
(四)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
1.考试总成绩即面试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面试设合格分数线65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2.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照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等困难群体优先等原则确定人选。若以上要素均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生密切关注内蒙古农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招聘网(http://150.223.197.222:8888/#/app/nmgnydxzyjsxy/epxing_recruit/zpwz)。凡因考生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等环节影响招聘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的全过程,任何环节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招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自负。
(三)请考生妥善保管《面试通知书》,以便在招聘各环节使用。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请拨打电话咨询,0472-8880670,15124818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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