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内蒙古农业大学坐落于内蒙古自治区首府呼和浩特市,是一所以农林为主,以草原畜牧业为特色,具有农、工、理、经、管、文、法、艺等8个学科门类的多科性大学,具备培养高职高专、学士、硕士及博士的完整高等教育体系。学校现设动物科学学院等26个院(部),建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3个。现有国家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3个、省部级重点(培育)学科26个。在第五次学科评估中,1个学科获评“A”档,4个学科评为“B”档。“农业科学”“植物与动物科学”和“环境科学与生态学”三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现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1个、自治区级14个。
“十三五”以来,学校先后主持承担各级各类科研课题3400余项,科研进账经费15.5亿元。发表高水平论文2600余篇,授权专利1326项。学校在乳酸菌、蒙古羊、蒙古马、蒙古牛、野骆驼、牧草、玉米、燕麦等特色资源开发与利用等方面的成果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学校于2013年进入国家“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支持院校行列,是全区首批“文明校园”称号。
二、引进需求
本次面向全球引进人才150人,其中15人择优优先招聘取得高质量研究成果或主持省部级及以上重大科研课题(科研项目),并在品种、专利等方面取得重大科研成果或完成成果转化取得显著效益的高层次人才(主要指自治区一至四类人才,或业绩特别突出的五、六类人才)。具体详见《内蒙古农业大学2026年“绿色通道”引进人才需求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需求信息表》)。
三、引进条件及层次
(一)引进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持党的民族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含应届博士研究生),满足《岗位需求表》中的资格条件;具有创新精神、奉献精神、敬业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身心健康。青年拔尖人才及优秀博士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近五年学术成就突出的,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5周岁。
符合《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英才兴蒙”工程若干政策的意见》中《内蒙古自治区高层次人才分类及认定参考标准》。
(二)引进层次
引进人才包括杰出人才、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及优秀博士人才。人才评定条件详见《内蒙古农业大学高层次人才管理办法(修订)》(内农大校发〔2025〕23号)。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应聘
应聘者访问内蒙古农业大学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系统(网址:https://zp.imau.edu.cn),通过快捷入口进入报名系统选择应聘岗位、提交应聘信息。
(二)资格审查及专家评估
用人单位根据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专家评估。专家评估通常采取现场或线上形式进行评议、面试和试讲等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职业素质、学术水平、履职能力、学术潜力、课堂教学和组织能力以及需求岗位的契合度,评估通过的人员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学院拟引进人员名单及引进层次。拟引进人才通过自治区高层次人才服务平台按照“有意向来内蒙古工作”进行人才类别预认定。
(三)体检考察
学院拟引进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通用标准和操作手册,在自治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指定的医疗体检机构进行体检。
学院拟引进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犯罪情况、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形成具体考察结论。
(四)学校评议
学校组织专家对各用人单位拟引进人才进行综合论证、评审,对人才层次、相关待遇及所聘岗位提出意见,提交校长办公会和党委会研究审议,最终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及引进层次。
(五)公示和备案
体检考察合格并通过学校评议人员,在学校及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引进备案手续。
(六)聘用和列编
1.拟引进人员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与我校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协议书。首聘期合同期限为5年,合同中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按照学校有关程序办理各项聘用手续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五、其他说明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情况的,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二)应聘人员应聘中构成回避关系的,提出回避申请。
(三)未尽事宜按上级现行文件相应规定执行。
(四)本公告由内蒙古农业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内蒙古农业大学2026年“绿色通道”引进人才需求信息表
内蒙古农业大学人事处
2026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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