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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农业大学2025年公开招聘博士学位专任教师公告
来源:人才工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5-06-27   编辑:申伟   访问量:


根据《关于启动 2025 年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发〔2024〕21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公告。

一、单位简介

内蒙古农业大学坐落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是一所以农林为主,以草原畜牧业为特色,具有农、工、理、经、管、文、法、艺等8个学科门类的多科性大学,具备培养高职高专、学士、硕士及博士的完整高等教育体系。2001年成为国家西部大开发“一省一校”重点支持建设的大学,2012年成为国家林业局(现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省部共建”高校,2013年进入国家“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支持院校行列。学校现有国家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3个、省部级重点(培育)学科26个,入选自治区第二轮一流建设学科9个。现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5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7个。农业科学、“植物与动物科学”和“环境科学与生态学”三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现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1个、自治区级14个。

二、招聘计划及条件

(一)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学位专任教师10人,其中部分岗位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6人。

“高校毕业生”是指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其中:(1)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择业期内(含2023年度、2024年度)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应聘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2)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应聘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应聘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

(二)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84年6月30日(不含)至2007年6月30日(含)期间出生的;

(6)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学历、学位取得日期截止至2025年7月31日。

2.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研究生(不含2025年7月31日前毕业的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内蒙古农业大学招聘网(https://zp.imau.edu.cn/)。

2.报名时间:2025年6月30日12:00-7月7日11:00。

3.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专科(本科)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填写上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所读高校、院系、专业、学位(含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

工作简历:截止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要注明“已过试用期”。

未就业经历: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应聘“高校毕业生”岗位的,需要填写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单位。

4.岗位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以及研招网最新信息。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应聘人员也要如实填写,以便资格审查人员初步判断是否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提示:资格复审、考察等环节还要作深入、具体审核,请报考者认真对待,慎重选择报考职位)。国外教育学科以我校有关专家组认定为准。

5.应聘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报考者姓名和身份证号将无法修改。

6.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随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后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

2.在应聘人员报名后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条件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条件的,严禁资格审核通过。对审查未通过的,应在资格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或说明。

3.《招聘岗位表》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内蒙古农业大学负责解释。

四、招聘方式

(一)笔试

不设笔试环节,岗位开考比例为1:1,资格初审通过后直接进入后续环节。招聘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并在报名网站上发布岗位变更公告。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应聘岗位所在单位负责。资格复审及有关要求,提前在报名网站上公告。

2.招聘岗位所属学院(以下简称“学院”)工作人员按公布的各项条件对相关信息和证书、证明材料的原件进行资格复审。

3.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后续环节资格。

(三)职业素质及专业能力评议

博士专任教师岗位由学院对通过复审的人员进行职业素质及专业能力评议。评议工作与资格复审同一天进行。

1.职业能力素质A。应聘人员进行职业能力素质介绍,包含专业背景及研究方向阐述、未来发展规划等内容,要求制作PPT,时间控制在10分以内。介绍中不得透露除专业背景等内容以外的个人信息。应聘人员介绍结束后,专家组直接对应聘人员进行评议、评分,不设置问答环节。

2.专业能力评议B。参照《内蒙古农业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试行)》(内农大党发〔2024〕29号)文件中的评价指标,对应聘人员的学历背景、发表论文、主持课题等进行评分,得分为b;B=5b/14。

评议方式采用评分制进行,要求见附件表格。学院对参加评议的人员的评议成绩C=A+B,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按照1:3的比例差额进入面试。

(四)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1.面试采取现场教学及问答的形式进行,教学内容现场备课,备课时间1小时。现场教学10分钟,回答问题1道题,共计15分钟。

2.面试满分100分,评委现场打分,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

3.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至少在面试开始前半小时到达指定地点,未在规定时间前到达指定地点的,取消面试资格。

4.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使用同一套试题,并在同一考官小组、连续时间内进行面试。若出现面试成绩相同的情况,由考场考官现场组织加试。

5.应聘人员面试时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不按规定语言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6.总成绩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在内蒙古农业业大学招聘网站及人事处网站上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一)体检

1.体检在自治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指定的医疗体检机构进行。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通用标准和操作手册执行。

2.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察

1.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认真全面考察。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2.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1.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及内蒙古农业大学人事处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

1.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 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2.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列编招聘,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 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3)备案前未能出站的博士后人员;

(4)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5)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备案。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4.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文件办理新聘用人员相关人事手续,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5年,聘用合同中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5.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后,放弃或被取消聘用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七、其他事项

(一)未尽事宜依据上级文件各相应条款执行。

(二)本次招聘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三)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社会上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无关。

(四)本次公开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内蒙古农业大学人事处网站及报名网站及时发布,请予关注。

八、纪律与监督

(一)实行回避制度

1.岗位回避。应聘人员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等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应聘从事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

2.履职回避。内蒙古农业大学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人员利害关系的,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履行职责的,应当回避。

(二)严格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

(一)监督举报电话:0471-3596892。

(二)政策咨询电话:0471-4316652

(三)网报技术咨询电话:17695996753。

本方案由内蒙古农业大学负责解释。

附件:内蒙古农业大学2025年公开招聘博士学位专任教师岗位表

内蒙古农业大学

2025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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