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新入校工作人员岗位聘用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0-12-17 16:30:57   岗位科闫卫生  浏览次数:[]

 

为规范学校新入校工作人员的岗位聘用管理,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细则>的通知》(内政字〔2006〕376号)规定,现将我校2020年新入校工作人员岗位聘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用期内工作人员“自治区设置”的岗位初聘

(一)初次就业的应届毕业生

1.博士研究生毕业,获得博士学位,可初聘在专业技术十级岗位。

2.硕士研究生毕业,获得硕士学位,可初聘在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或管理九级岗位。

3.本科及以下毕业者,实行一年见习期,按照国家及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

(二)有过工作经历(符合工龄认定)的新入校工作人员

1.未曾取得过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根据已取得学历、学位按照前款所述确定初聘岗位。

2.曾取得过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1)具有与拟聘专业技术岗位相同系列的专业技术资格,初聘在证书资格同一级别岗位,从最低层级起聘。

(2)具有与拟聘专业技术岗位不同系列的专业技术资格,初聘在证书资格低一级别岗位,从最低层级起聘。

(3)具有自治区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须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定并换发证书后再予以初聘,认定并换发证书之前暂时聘在证书资格低一级别岗位,从最低层级起聘。

二、试用期内工作人员“学校设置的岗位初聘

1.博士研究生毕业,获得博士学位,可初聘在专业技术CⅡ岗位。

2.硕士研究生毕业,获得硕士学位,可初聘在专业技术DⅠ岗位或管理GⅦ岗位。

3.本科及以下毕业者,可初聘在见习岗位。

4.引进人才按照《内蒙古农业大学吸引与鼓励高层次人才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内农大党发(2016〕21号)和《内蒙古农业大学引进优秀博士人才管理办法(试行)》(内农大党发(2016〕21号)规定,在引进聘期内按评审结果确定岗位等级。

三、试用期满工作人员岗位考核聘用

对试用期满工作人员,由用人单位开展试用期满岗位考核聘用工作,具体程序是:

1.试用期满工作人员对试用期内的师德师风、思想政治表现及岗位履职等情况进行总结,填写《内蒙古农业大学新入校工作人员试用(见习)期满岗位考核聘用申请表》。

2.所在单位岗位聘用工作组及相关科室(教研室)负责对试用期满工作人员试用期内师德师风、思想政治表现及岗位履职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提出考核意见,并提出“继续聘用”、“解聘”或“降级使用”等意见。

3.所在单位和申请人按照要求填写岗位聘用相关材料后报人事处。

4.人事处审核汇总后报学校审批。

四、材料上报及时间要求

(一)个人材料

1.《事业单位管理(专业技术或工勤技能)岗位人员聘用备案表(试用期内初聘)》

2.《内蒙古农业大学新入校工作人员试用(见习)期满岗位考核聘用申请表》

3.《事业单位管理(专业技术或工勤技能)岗位人员聘用备案表(试用期满)》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

(二)所在单位上报材料

请各单位于2020年12月25日前将个人申报材料和《事业单位管理(专业技术或工勤技能)岗位聘用人员备案花名册》统一报送人事处岗位管理科(同时报送电子版)。

2018年、2019年入校工作人员试用期均已结束,按照上级有关要求,请参照以上规定和程序补报自治区设置岗位聘用的相关材料。

联系人:闫卫生

联系电话:0471-4309305

电子邮箱:gwglk2020@163.com

附件:

1.《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聘用人员备案表(试用期内初聘)》

2.《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人员备案表(试用期内初聘)》

3.《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聘用人员备案表(试用期内初聘)》

4.《内蒙古农业大学新入校工作人员试用(见习)期满岗位考核聘用申请表》

5.《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聘用人员备案表(试用期满)》

6.《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人员备案表(试用期满)》

7.《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聘用人员备案表(试用期满)》

8.《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聘用人员备案花名册》

9.《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人员备案花名册》

10.《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聘用人员备案花名册》


内蒙古农业大学人事处

2020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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