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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农业大学2025年关于招聘管理助理、教学助理的公告
来源:人才工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5-07-17   编辑:申伟   访问量:


根据《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发管理助理教学助理岗位招录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内教就业函〔2025〕25号)文件精神,结合单位实际,内蒙古农业大学面向社会招聘管理助理、教学助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一)招聘对象

2025年学校计划招聘管理助理33名、教学助理35名,共计68名。所有岗位均定向招聘202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具体详见《2025年管理助理教学助理岗位需求信息表》。

高校毕业生是指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其中:(1)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择业期内(含2023年度、2024年度)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2)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

(二)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9年7月18日(不含)至2007年7月17日(含)期间出生的。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2.优先招聘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等困难群体。

3.应聘人员学历、学位取得日期截止至2025年7月31日。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公开招聘报名开始日前,即2025年7月18日(不含)之前。

二、岗位聘期及薪酬待遇

1.聘用人员属于编外临时聘用人员,聘用工资不低于当年呼和浩特市最低工资标准,学校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

2.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期1-2年,最长不超过2年,期满后不再续签,劳动合同自动终止。若聘用人员在聘期内考取研究生、公务员等,可于入学前或入职前解除聘用合同。

3.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按照规定转递至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内蒙古农业大学招聘网(https://zp.imau.edu.cn/)。

2.报名时间:2025年7月18日12:00-7月23日12:00。

3.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专科(本科)毕业至今的所有学习经历及工作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4.应聘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报考者姓名和身份证号将无法修改。

5.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随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后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

2.《招聘岗位表》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内蒙古农业大学负责解释。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应聘岗位所在单位负责。资格复审及有关要求,提前在报名网站上公告。

2.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后续环节资格。

(四)面试及成绩计算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8分钟。

2.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方式等内容,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报名网站和内蒙古农业大学人事处网站。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前到达指定地点的,取消面试资格。

3.应聘人员面试时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不按规定语言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4.总成绩=面试成绩,面试合格分数线65。

四、体检和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一)体检

1.体检在自治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指定的医疗体检机构进行。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通用标准和操作手册执行。

2.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察

1.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认真全面考察。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2.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1.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及内蒙古农业大学人事处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

1.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2.发生其他不适合聘用的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3.办理聘用手续后,放弃或被取消聘用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六、其他事项

(一)未尽事宜依据上级文件各相应条款执行。

(二)本次招聘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三)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社会上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无关。

(四)本次公开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内蒙古农业大学人事处网站及报名网站及时发布,请予关注。

七、纪律与监督

(一)实行回避制度

1.岗位回避。应聘人员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等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应聘从事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

2.履职回避。内蒙古农业大学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人员利害关系的,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履行职责的,应当回避。

(二)严格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八、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

(一)监督举报电话:0471-3596892。

(二)政策咨询电话:0471-4316652

(三)网报技术咨询电话:17695996753。

本方案由内蒙古农业大学负责解释。

附件:2025年管理助理教学助理岗位需求信息表

内蒙古农业大学

2025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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