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术学院,各处级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内蒙古农业大学新一轮全员岗位聘任工作实施方案》等若干规定的通知>(内农大校发〔2014〕12号)中岗位考核的要求,现将2015-2016教学年度教职工岗位考核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截止2016年6月30日在册的教职工参加本次年度岗位考核。受聘于专业技术岗位的“双肩挑”处级干部参加本次教学科研岗位考核。
对于2011年统配来校的教职工首个五年合同期的工作业绩考核与本次岗位考核同步进行。
二、考核办法与内容
对各类人员的岗位考核内容、标准、方法、程序和等次参照《关于印发<内蒙古农业大学教职工岗位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内农大校发〔2008〕15号)规定执行。
教学科研岗位人员结合《关于各学院制定教学科研岗位考核办法的通知》(内农大人字〔2016〕14号)要求的各学院批复备案后的考核指标体系进行考核。
实验技术岗位人员参照《内蒙古农业大学实验岗位年度考核指导意见》(内农大校发〔2009〕8号)具体要求进行考核。
其他岗位人员按照《内蒙古农业大学党政管理及部分教辅岗位年度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内农大校发〔2009〕9号)进行考核。
三、优秀比例
各处级单位的考核优秀人员比例严格控制在应参加考核人数的15%以内,且计算基数不包括厅级(含待遇)和处级干部。
四、考核材料的准备与报送
1、所有教职工需填写《内蒙古农业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以下简称《考核登记表》)一份,教师还需填写《内蒙古农业大学20 -20 年度教师考核表》(以下简称《教师考核表》)一份。
2011年统配来校的教职工还需填写《20年统配来校教职工首个五年合同期业绩考核与聘任意见表》(以下简称《聘任意见表》)一份。
2、《考核登记表》和《聘任意见表》到人事处统一领取,《教师考核表》从教务处网页下载,其他考核相关材料从人事处网页下载。
3、《考核登记表》中,“考核委员会(小组)审定意见”栏须有主任(部门负责人)签章和所在单位盖章,“被考核人意见”栏须有被考核人签字。
4、各单位将《考核登记表》、《聘任意见表》和《汇总花名册》随考核总结材料于2016年9月10日前报送人事处综合信息科。其他考核相关材料报送教务处师培科。
五、其他说明
1、按照档案管理规定,《考核登记表》和《聘任意见表》请务必用蓝黑或黑色钢笔、中性笔填写。若用电脑打印,纸张需为A4纸且双面打印,同时留足中部装订区域并对齐中线。
2、继续实行校内津贴分配与年度岗位考核结果直接挂钩。
特此通知
内蒙古农业大学人事处
201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