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青年拔尖人才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内农大人字〔2016〕21号)

添加时间:2016-08-30 09:17:04     浏览次数:[]

职业技术学院,各处级单位:

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青年拔尖人才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内教人函〔201621号)要求,我校开展2016年青年拔尖人才的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具有中国国籍,申报截止日期前在国内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等单位工作1年以上的在聘青年人才。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学风正派,诚实守信;

3.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重点领域崭露头角,获得国际国内较高学术成就,具有较好创新发展潜力,有一定社会影响;

4.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申报年龄为35周岁以下,女性37周岁以下;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领域申报年龄为38周岁以下,女性40周岁以下(计算时间均截至201511日);

5.一般应获博士学位。

申报人不得在同一年度申报国家“万人计划”其他类别的项目。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不在本计划支持之列。

参评过青年拔尖人才但未入选者,申报时应有新成果新成就。同一申报人申报计划不得超过2次。

二、申报名额

本次申报推荐工作采用限额申报的方式进行,我校可申报推荐2人,各单位最多推荐1人,无符合条件的可不推荐。

三、材料报送

(一)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附件及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申报书、附件用A4纸双面打印,合并装订(一式两份);电子版上传至网络申报评审系统,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申报书(《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自然科学类申报书》)统一通过网络申报评审系统填写。

附件包括:

1.附件材料目录;

2.推荐单位公文(学校准备);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申报书中所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

5.1-3篇重要创新性论文的全文及其刊载杂志封面、目录复印件,以及申报书中列举的其他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复印件;

6.申报书中列举的SCIEISSCICSSCI收录以及论文他引情况的证明(须加盖检索证明公章);

7.任职证明复印件;

8.在国际学术会议上担任职务的证明以及作大会报告、特邀报告的邀请信或通知复印件;

9.非首次申报须提供新成果新成就证明材料。

(二)附件材料请按要求顺序排列,整合形成PDF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15M,文件名以人选姓名命名,如“XX附件材料”;附件材料超过15M的,可拆分成多个PDF文件,并在文件名后添加数字标注,如“XX附件材料1”。

请各单位务于201692日之前将《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申报书》及附件证明材料(正反打印)各一份报送人事处专技科。

联系人:塔娜

联系电话:4316652(内线5652

附件:1.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申报人选信息汇总表

    2.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申报书客户端

 

 

                              内蒙古农业大学人事处

                                                  2016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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